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十一批3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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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7 18:03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7日,全区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一批39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22件、阶段性办结14件、未办结3件,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3家。

截至7月7日,全区已对1-31批1532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945件、阶段性办结499件、未办结88件,责令整改241家,立案处罚225家,罚款金额3142913.46元,立案侦查40件,刑事拘留4人,约谈24人,问责38人。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pdf




信息来源:内蒙古协调保障工作组整改督办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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