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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122号
成文日期 2025-07-1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122号
成文日期 2025-07-1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建技工教育联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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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建技工教育联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组建技工教育联盟,全面强化技工教育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区技工院校学生技能水平,激发技能人才创造力,通过组建技工教育联盟,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全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技工教育联盟。由赤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蒙东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推进,以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为发起单位,蒙东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并推荐专业建设突出、教学管理规范、师资力量雄厚的技工院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技工教育联盟(以下简称“东部技工教育联盟”)。

(二)组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技工教育联盟。由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以下简称“蒙西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推进,以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为发起单位,蒙西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并推荐专业建设突出、教学管理规范、师资力量雄厚的技工院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技工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西部技工教育联盟”)。

    (三)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组建技工院校联盟。东、西部技工教育联盟要聚焦自治区农业生产、畜牧业加工、制造业根基工程、新职业、数字技能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服务区域经济、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联合蒙东、蒙西地区与技工教育关联度高、行业影响力强、具备技能人才培养合作意愿,且能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兼职师资、技术支持等资源的企业、行业协会及科研机构等,共同构建技工教育联盟生态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联合办学。技工教育联盟要聚焦技工院校改革与发展主线,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院校与院校、院校与企业间教师、技能大师、高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畅通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人才培养衔接通道。开设联盟内企业“订单式”“定向式”“冠名式”“阶梯式联合” 等多元化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建联盟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优化专业布局和专业设置,共建特色专业群,鼓励院校间联合招生。联盟内企业要积极参与院校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制定,为院校提供准确的技能人才需求数据,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

(二)强化优势互补。技工教育联盟要根据成员单位各自的特点和分工,围绕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等内容,科学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方案。鼓励联盟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创新,开发相关专业教材,共同开展师资培训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促进成员单位教学、课程、师资、实训等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拓展联合培训。技工教育联盟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覆盖范围,联盟内技工院校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以面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等群体为重点培训对象,采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为劳动者提供提供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强化联盟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功能。要健全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就业招聘,发挥联盟内企业优势条件,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联盟院校毕业生,向同类型企业输送技工院校毕业生,推动技工院校学生就业创业。

(四)推动协同发展。技工教育联盟要建立常态化调研与研讨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定期研究,积极调研,指导各成员单位优化工教育专业设置。发起单位要牵头组织制定联盟内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规划,对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结构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避免院校间重复开设,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专业布局。鼓励探索“厂中校、校中厂”技能人才模式,瞄准“卡脖子”“零突破”等关键核心领域,在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关键技术开发等方面深度合作,发挥院校人才、智力优势和企业实践经验优势,创设一批“揭榜领题”合作项目,针对企业生产难题、技术创新专题等开展联合攻关。鼓励联盟内校、企组织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院校骨干教师研修深造活动,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协同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要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邀请优秀高技能人才进入校园开展成长成才讲座,不断提升院校内涵建设水平,培养一批品德高尚、技艺精湛、技能高超的新时代技工院校青年学生。

    四、工作职责

(一)牵头单位职责。赤峰市、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东、西部技工教育联盟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联盟组建工作,制定详细的组建方案和时间表,组织召开联盟组建筹备会议,协调解决组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分别会同蒙东、蒙西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联盟成员单位征集工作,指导联盟发起单位开展成员单位遴选工作。

(二)发起单位职责。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要牵头制定联盟章程、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管理(含经费管理),包括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信息收集与发布等工作,保障联盟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定期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联盟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推动联盟工作有序开展,促进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工作对接,着力解决推动自治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合力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育能力。

(三)成员单位职责。技工院校成员单位需严格遵守联盟章程和制度,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落实联盟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开放共享本校优质教学资源,包括课程、师资、实训设施等,积极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共同提升教学质量。加强与联盟内企业的合作,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荐本校毕业生到联盟企业就业,为企业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定期向联盟秘书处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成效等信息,接受联盟的考核评估。企业成员单位要深度参与联盟人才培养过程,为技工院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教师和技术指导,与院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订单式培养。及时向联盟反馈企业用工需求和技术发展动态,为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院校教学改革协同发展。优先录用联盟院校毕业生,并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行业协会成员单位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会员企业参与联盟活动,协调企业与院校之间的合作关系,推动行业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同时,为联盟提供行业发展报告、职业标准制定等专业支持,促进联盟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精准对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将组建技工教育联盟作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本地区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重要抓手,按照区域划分,主动配合牵头盟市组建东、西部技工教育联盟,及时解决组建联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赤峰市、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指导帮助发起单位迅速展开组建技工教育联盟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区域划分,指导并参与东、西技工教育联盟共同制定联盟章程、制度,明确联盟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建立组织机构(或议事机构)、监督机构并做好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成员单位权利和义务,加强内部管理。要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确保相关制度落地、落实。

   (三)推进组建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动员各技工院校、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技工教育联盟组建工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牵头单位、发起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分阶段完成有关工作,7月底前完成技工教育联盟组建方案、章程、成员单位遴选计划的制发工作;8月底前完成成员单位遴选工作;9月中旬前召开启动大会,并开展“揭榜领题”活动。赤峰市、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技工教育联盟组建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组建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人:常洁  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人:虞玲

联系电话:(0476)8354355

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

人:马婧

联系电话:0476589036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李敏锐

联系电话:(0472)6169012

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

人:李夜

联系电话:15174937460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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