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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151号
成文日期 2025-09-03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151号
成文日期 2025-09-03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技工教育联盟启动仪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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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技工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科研院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建技工教育联盟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22号)要求,决定于9月上旬在赤峰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技工教育联盟(以下简称“东部技工教育联盟”)启动仪式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8日—10日,其中,9月8日报到,9月10日返程。

(二)活动地点:

赤峰市九天国际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兴安街与玉龙大街交汇处南侧(宝山路东侧)。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成立东部技工教育联盟预备会议;

(二)东部技工教育联盟启动仪式;

(三)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专题讲座;

(四)东部技工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签约;

(五)东部技工教育联盟校企合作座谈会;

(六)东部技工教育联盟专业指导委员会教研会议及专题讲座。

活动安排见附件1。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级领导,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管理处相关人员。

(二)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职业能力建设科相关人员。

(三)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职业能力建设科相关人员,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四)东部技工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有关人员

1.技工院校代表:申请加入联盟的各技工院校校长或分管技工教育的副校长1人,院校招生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每所院校参会人数至少3人。

2.行业企业代表:申请加入联盟的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主管,每家企业参会1人。

3.其他代表: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及科研院所的相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报名。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东部技工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及有关参会人员报名工作,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见附件2),于2025年9月3日下班前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二)典型发言。校企合作座谈会进行技工教育及校企合作典型工作经验交流座谈,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实际选定发言单位代表,把关发言材料,并于2025年9月5日下班前发送电子邮箱,具体发言安排如下:

1.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选定1家技工院校代表进行典型发言,要结合自治区东部地区技工教育发展实际,重点围绕校企合作成果(包括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标准制定、师资协同培养、技能竞赛成绩)等准备发言材料,发言时长5-8分钟。

2.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选定1家企业代表进行典型发言,要聚焦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企业核心技能岗位用人标准、校企协同育人需求、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建议准备发言材料,发言时长5-8分钟。

(三)工作要求

1.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东部技工教育联盟各项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义务,积极参与,认真准备,按照工作要求组织报名、按时参会,人员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认真做好观摩工作。

2.会议期间,会议提供工作餐和市内公共交通,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此次活动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参会(报到须知见附件3)。

3.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廉洁自律,认真工作。如有发现违规情形,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联系单位: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虞玲

联系电话:04768334159

联系单位: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

人:王长玲(报名)

联系电话:04765890303

电子邮箱:45454989@qq.com

人:吕赫(住宿)

联系电话:1994716902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技工教育联盟启动仪式活动安排

2.参会回执

3.报到须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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