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5〕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函〔2025〕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精神,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内蒙古代表团,派员参加66个世赛选拔项目和39个国赛精选项目及相关活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代表团参赛选手及裁判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集训任务的基地、单位要持续做好集训相关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参赛选手训练计划,对参赛选手开展技术技能、体能训练及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心理疏导、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综合练习。
二、各项目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求,认真学习技术文件及规程,结合本项目裁判团队研讨的技术细节,为我区参赛选手提供赛前集训及技术支持。同时,与所在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在时间上、精力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为确保我区参赛选手及教练能更好地备战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各相关单位要尽量暂停或减少参赛选手及教练员的教学、工作任务,以便全心投入训练。
四、请各盟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全力保障我区参赛选手、裁判员参赛。要为参赛选手营造优良的集训环境,团结一致带动项目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参赛期间,参赛选手、裁判员的交通、食宿、保险等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内蒙古代表团承担。
五、各盟市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对本盟市派出选手、裁判员的纪律教育及管理,特别是在参赛期间要加强对派出选手、裁判进行纪律提醒与工作提示。各位选手、裁判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定,服从代表团统一管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选手、裁判员将向所在盟市、派出单位通报。
请代表团全体参赛选手及裁判员于9月17日到郑州市报到,24日返程。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代表团参赛选手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代表团裁判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郝志荣 李尧,13674758688 1351471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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