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9月11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姚增科通报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作表态发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志强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