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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0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01

关于公布赤峰宾馆有限公司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续期备案评估结果和终止内蒙古立新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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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续期备案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00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3号)要求,经自治区与相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专家技术评估,赤峰宾馆有限公司等13家评价机构续期备案评估结果为合格。同时,因评价机构主动申请终止备案等原因,内蒙古立新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9家评价机构终止备案。现将续期备案评估结果以及终止备案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二、各续期备案评价机构要在备案公布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动接受评价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本次备案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底,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和评价机构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级别等相关信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pjjg.osta.org.cn)上公布,实行动态调整。经规范认定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jndj.osta.org.cn)查询,并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四、终止备案的评价机构,应当在评价机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等自有宣传渠道、机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备案有关情况,同时终止报名考试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收尾工作、上报合规数据,并做好资料存档。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续期备案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终止备案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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